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2023年9月22日截稿)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使更多优秀美术工作者凝心聚力,并为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挖掘人才和作品,进一步推进辽宁地区艺术交流和人文文化建设,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举办“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现将本次美术作品展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会

沈阳大学美术学院

沈阳大学美术馆

三、展览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四、展览地点:沈阳大学美术馆

五、评选委员会: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60件。

七、参展的作品要求:

1.作品的主题要求:要展现中华文化富有的艺术创造力,发扬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辽宁人精神风貌。提倡宣传中国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国家自主品牌创新、辽宁工业重镇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民间“老字号”品牌宣传等。作品要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作品应为2020年后创作的作品。

2.作品的画种:漫画、动漫、连环画、插图、钢笔画。(按全国美展综合画种标准提供作品)

3. 作品的尺寸:整体作品尺寸为不超过1.2M×2.4M。

八、投稿要求:

美术作品展采取先网络投稿初评,后提交作品实物复评的方式进行。

1.初评:

①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图片1张,格式为JPG,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一人仅限每类画种投稿1件/套(含合作)作品,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②参评作者需将作品电子图片发至组委会收件邮箱:art_2023@163.com;邮件名称为“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展览投稿;

③作品的电子图片命名为“画种+姓名+作品名”;

④邮件内注明:作品画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注明身份证签发省份);

⑤初评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参加复评,复评作品送交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九、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钱坤 13840214524。

十、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二、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2分。展览结束后向参展作者统一发放证书。

十三、凡送作品参加“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2023年6月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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