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之大者——第十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征稿启事2023年8月11日-14日

为了进一步挖掘、培养我省写意画人才,推进构建福建精神与福建地域特色的写意作品的创作,展示福建美术风采,重振中国画文脉,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宁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联合举办“意之大者——第十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宁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宁德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宁德市艺术馆(宁德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秋梅

主 任:王来文

常务副主任:赵胜利 叶玉琳

副 主 任:黄少浩

秘 书 长:梁 星 陈思宁 周文胜

展览策划:陈 蓉 王 强 汤元昌

三、评选委员会: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成

四、评审委员会及评选方案:

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组成评审委员会,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特设立“监审委员会”,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确定出获奖及入选作品名单。

五、展出时间:2023年10月

六、展览地点:宁德艺术馆(宁德市美术馆)

七、展出作品件数:展出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120件,60件获奖作品参加省内巡展。

八、参展要求:

1.凡属福建省籍或长期居住在福建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画创作者均可送件参加。

2.2022-2023年间创作的作品,不接收此前已参加省美协举办的其他展览作品。

3.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参展画种:中国写意画(含大写意、小写意,兼工带写的作品,须为写意为主)。

5.送展作品的规格:竖式、四尺宣整张或六尺宣整张,参展作品由省美协统一装裱。

九、关于收件要求和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报送照片,复评用原作。

2.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0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1件作品照片(请务必在照片背面用电脑打印信息,信息填写表格详见附件下载,此信息将用于初评入围联系、后期作品退件及证书画册印刷)。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初评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文联美协608室,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 0591-83772765,(快递注明写意画参展照片)。初评照片不退,初评的照片收件时间截止至2023年 8月 2日(逾期不再收取)。快递表面标注写意画大展投稿。

3.凡初评通过者,将电话及短信通知作者于指定日期内寄送原作参加复评。

4.原作收件时间、地址及收件人:收件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4日(暂定)具体时间按电话及短信通知,(邮寄作品的请联系好快递务必于这四天内妥投);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达华城D区20号楼2单元1303室;收件人:朱婷;联系电话:18005030612。原作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5.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奖项设置:

本展览为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设定的学术性大展,展出作品约120件,评出获奖作品60件(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其余60件为入选作品。所有作品展后退还给作者。获本次大展获奖作品的作者将作为我省今后学术活动提名和邀请的重要参考条件。

本次展览获奖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一、展览费用:

“意之大者——第十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所需全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二、关于退件:

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寄回作者,承办单位负责展览期间作品安全,寄送过程中作品的丢失和破损,主、承办单位不负责任。

十三、宣传:

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专业媒体及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十四、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作品证书和展览画册。

十五、此展览活动的实时信息可登录“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查看。

十六、凡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视为确认并需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意之大者——第十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作品登记表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6月9日

“意之大者——第十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征稿启事2023年8月11日-14日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1054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