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宿迁书法奖”征稿启事(2023年7月20日截稿)

第三届“宿迁书法奖”征稿启事为构建宿迁书画高端人才和优秀作品展示平台,提高宿迁书法影响力,市文广旅局定于2023年8月启动第三届“宿迁书法奖”,以高质量书法艺术作品推动我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告如下:

01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宿迁市画院

宿迁市书法家协会

02征稿要求

1.范围: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心书法事业的宿迁籍或在宿迁工作、生活、学习的作者均可投稿(前两届“宿迁书法奖”获奖作者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提名奖作者可参评)。

2、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充分反应社会主义美好和谐。书写非自撰内容要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同时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形式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书体不限,以竖式为宜,作品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横卷高不超过40cm,长不超过248cm;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投稿作品请投寄原件,请勿装裱。

3、投稿方式:

采取各县区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个人投稿请在邮寄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三届宿迁书法奖投稿作品”字样。

4、说明: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另请下载、打印、填写《第三届“宿迁书法奖”投稿登记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寄送须妥善包装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拒绝邮寄到付。

集中送稿还需另外下载、打印、填写《第三届“宿迁书法奖”集中送稿登记表》(附件2)一并送交。

5、投稿件数:

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超过2件,未收藏作品退还作者本人。

6、收稿人及地址:

收稿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88号市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33房间;邮编:223800。

收稿人:马兆慧;电话:0527-84349609。

03评选办法

第三届宿迁书法奖的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最终共评出书法奖5件,书法提名奖5件,入展作品50件。

04评选步骤

初评阶段:评出入围作品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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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阶段:从100件入围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60件。

终评阶段:从入展作品中评出“宿迁书法奖”5件、“宿迁书法奖提名奖”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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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单将及时在媒体公布。

05评委会组成

为了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拟邀请著名书法家组成。

06奖项设立与作者待遇

1、设立“宿迁书法奖”5名,向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作品收藏费每幅10000元(税后);设立“宿迁书法奖提名奖”5名,向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作品收藏费每幅5000元(税后)。其中,篆刻作品获奖的,须从参评印屏中选择1方原石收藏。

2、向其他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3、“宿迁书法奖”作品、“宿迁书法奖提名奖”作品及其他入展作品均将展出,参展作者获赠作品集一本。

07时间安排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7月20日截稿,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08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临摹、抄袭他人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投稿人自负。

3、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收藏作品拥有所有权,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展览将在宿迁市博物馆举办,并将在线上同步展出,详情请关注“文化宿迁”微信公众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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