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总结交流各地书法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与教学成果,展示中小学教师书法艺术风采,促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和教师专业技能提升,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将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请各省书专(书研)会自行组织征稿,形式自定,选拔推荐候选的参展作品和教学案例。 2.评审时间:8月中下旬,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报送的参展作品进行审定,推荐最终的参展作品。 3.展览时间:初定于10月在深圳展出。 2.综合人口数量和活动规模等因素,选送候选作品数量如下:广东、山东、河南、四川、江苏等省每省可选送书法作品80件、教学案例30个,总数不得超过110件(个);其他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送书法作品50件、教学案例20个,总数不得超过70件(个)。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教育专业(美术书法)会经初评后,在选送作品时,应认真填写《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选送汇总表》和《首届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教学案例选送汇总表》,在加盖印章后连同选送作品(含作者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并寄送,并将相关电子版文件汇总发送至jyxhszh2021@163.com信箱。 2.截稿时间:2023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