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书脉全国书法学术论坛征稿启事2023年9月30日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在省文联和省作协调研时的讲话中关于“要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保护好历史文物、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精神,举办“构建湾区文化,讲好广东故事——岭南书脉全国书法学术论坛”。通过钩沉岭南书法发展史,整理岭南书法家个案等具体学术研究,以史为鉴,以人为镜,促进当代岭南书法人才培养与岭南书法的的传承创新。“论人、论史、论坛”三论结合,构建湾区文化,讲好广东故事,促进广东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建设广东文化强省,打造岭南文化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即日起,特向海内外专业人士及书法理论家公开征稿,共议岭南书学发展。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广东省文联

主办单位: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

媒体支持单位:书法报社 书法导报社

协办单位:广东省南方书法艺术中心

承办单位:(略)

二、征稿对象

海内外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史等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海内外书法理论研究专家学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三、论坛内容

(一)论坛主题

论文须围绕“构建湾区文化,讲好广东故事——岭南书脉全国书法学术研究”这一主题展开。有关书法理论、史论、美学、技法、考据、教育、评论等各个方面论文均在本次征稿范围之内。鼓励研究者深入挖掘传统书法的人文艺术价值,对岭南书法发展史进行系统梳理;提倡通过不同学科、方法论的交叉融合使用,对研究对象做出有新意的跨学科综合研究,展示当代大湾区书学研究的深度与新气象;鼓励作者对当代岭南书法的时代境遇、创作现状、审美取向、历史趋势等方面问题进行有深度的学理分析,为当代广东书法创作的继承与发展提供学术引导。

(二)论文要求

1.围绕征稿主题,恪守学术道德,执行学术规范。应征稿件须未经正式公开发表,谢绝已发表的文章、著作节录以及资料汇编或一般性介绍文章。坚决反对抄袭、剽窃、拼凑和请人代撰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文章应引据翔实、论述清晰、观点明确;力戒内容空泛、逻辑混乱、观点模糊。

2.字数及文本格式。单篇论文字数以5000字以上,15000字以下使用规范、标准的现行汉字。前出摘要(15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注释方式一律采用尾注,统一按以下规格执行:

(1)引用著作:作者,图书名(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卷(或章节),页码。

(2)引用论文:作者,文章名(篇名),期刊名(期数,出版时间),页码。

(3)引用图版:图版名(作品名),图版出处(收藏单位或书刊名),拍摄时间(或页码),所附图版(JPG格式)务必在3M以上。

(三)投稿要求

1.投稿要求邮寄打印文稿A4纸打印一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文中附图原图(3M以上JPG格式,并按顺序进行标注)另外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一起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信封左下角及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构建湾区文化,讲好广东故事——岭南书脉全国书法学术论坛”字样。

2.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正文后请附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个人简介【300字以内,包括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社会兼职、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情况、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及已出版的专著(注明出版社)、发表的论文(注明出处)等】。限于人力,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投稿作者请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截稿时间及收稿地址

1.截稿日期:2023年9月30日。纸质稿,以投寄日期为准;电子稿,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2.收稿地址:纸质稿,请用顺丰快递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学路36号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收稿人:王成聚,电话:020-34800229,电子稿收件邮箱:397224155@qq.com。

学术研讨会联系人:王成聚 联系电话:15875327197

(五)评选及待遇

1.论文征稿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特邀专家作论坛主旨演讲,入选及优秀论文作者作会议交流演讲。

2.公开应征稿件,由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届时邀请国内著名书法家、书法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文稿进行不记名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评审委员会将从公开征稿的论文中,初评选出30篇左右。终评在初评的基础上评出优秀论文10篇,入选论文20篇左右,颁发证书、奖金,并聘为《书法教育》特约通讯员(颁发聘书)。

3.优秀论文奖金每篇6000元(税后),入选论文奖金每篇3000元(税后)。入选及优秀论文作者名单将在《书法报》、《书法导报》、广东书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入选及优秀论文列为《书法教育》发表候选,入选及优秀论文将由正规出版社结集出版。

4.证书、论文集、奖金由主办方在论坛当天发给作者,不能到场的作者,论坛后3个月内寄给作者。入选及优秀论文作者,论文集每人2册,除奖金外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其他事项

(一)入选及优秀论文应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凡入选及优秀论文的出版权、处理权归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所有。

(二)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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