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辽宁省青年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2023年9月26日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沈阳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沈阳得一美术馆

四、展览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五、展览地点:沈阳得一美术馆(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万豪酒店四楼)

六、评选委员会: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七、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300件。

八、收、退件时间及地点

1、 收件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下午16:00)

2、 退件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8:30-下午16:00) 地点:沈阳得一美术馆

九、送件及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作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辽宁省户籍或在辽宁工作学习的青年艺术家。

(2)作品要求。展出作品要注重质量,既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又要坚持艺术性、观赏性,保证作品的创作质量。画种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作品尺寸重量严格按照全国美展的要求。

1、作品面向全省征稿。各市作品由各市美协统一送件,省美协不接收各市单独送件作品。省直单位作品直接送件。

2、凡自2019年11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

3、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参展一件作品。

4、参展作者需提供参展作品电子图片,具体要求为:  JPG格式,大小1M以上,5M以内,不带水印LOGO,画质清晰。文件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画种、创作年代、地区、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邮编,由送件单位送件时统一上交省美协。

5、参展作品要求:

中国画:①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300厘米(高)×300厘米(宽)。②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③不收装轴作品。

油画: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300厘米(高)×300厘米(宽)。②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③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版画:①作品装裱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x120cm(宽),不小于30cm(高)x30cm(宽)。②不展出版画原版。③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水彩·粉画: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②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③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雕塑:①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自备展台。②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③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6、参展作品需认真填写送件登记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附件 “辽宁省第四届青年美展”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作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作品题目:

创作时间:


画种:

尺寸:        cm×宽      cm

重量:      kg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十、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二、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2分。

十三、展览评出最佳作品、学术作品、优秀作品、入展作品、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向参展作者统一发放证书。

十四、凡送作品参加“辽宁省第四届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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