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2023年9月30日截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精神,定于2023年11月下旬至2024年春节前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书法篆刻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自治区成立6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评选展出一批彰显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壮乡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的优秀艺术作品,全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为团结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展览名称

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3年11月下旬至2024年春节前后

四、展览地点

广西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

入选作品数量上限为200件,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书法(篆刻)作品。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广西书法家协会

七、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参展作品内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用艺术化的语言和创作手法讴歌新时代、讲好广西故事。

3.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二)参展范围

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三)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

2.篆刻作品。印屏统一为四尺整张对开(136cm×34cm),一律竖式。篆刻印蜕8枚(含2方临摹作品,以古代经典为宜),边款不少于3枚。

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请勿装裱,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作品申报与评选

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者可同时投多种书体作品,但每种书体作品限投稿 1件,篆刻作品限投稿 1 件。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 200 件,每位作者可有多种书体作品入展,但每种书体作品限1件、篆刻作品限1件。按最高不超过 10% 的比例 ,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每位作者限1件。

各市作者向本市书法家协会寄送稿件原作(投稿地址详见附件4),各市书法家协会按指标遴选推荐作品,报送书法工作部参加自治区评审。区直单位、公安系统和部队作者直接向书法工作部寄送稿件原作,由书法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审 。

(五)送件事项

参评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投稿登记表和作品清单(清单只针对各市书协统一送件时交付,区直个人送件无需填写清单,只需提交一份投稿登记表),标签和作品清单请在征稿启事下方下载。为了便于参展作品的评选和退件,作品标签请务必逐项正确填写清楚。还应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属于摘抄的还须标注出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六)征稿日期

参展作品征稿日期截止2023年9月30日。

八、收稿地址

(一)各市书协送件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邮编:530023

收件人:陆 娟18775354400

(二) 区直单位、公安系统和部队送稿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邮编:530023

收件人:黄丹孟18778035178

九、展览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评选监审委员会由书法领域专家、展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

十、其它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各级展览组织机构和参展作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2.入展作者可作为广西书协入会条件。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凡有代笔和抄袭等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6.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要求。

其他相关展览信息可登录广西书法家协会官网查看。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书法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0771-5624176。

广西书法家协会

2023年7月4日

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2023年9月30日截稿)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推荐作品清单.docx.docx

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2023年9月30日截稿)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标签.docx.docx

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2023年9月30日截稿)附件4.docx

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2023年9月30日截稿)附件1、 第十一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选送件数指标分配.docx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131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