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3年9月30日

为纪念毛主席诞辰130周年,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践行大书法,推动辽宁地区大书法艺术的发展,特举办辽宁省大书法作品展览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主办单位: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组委会

总顾问:张华庆

顾 问:熊洁英、曹军

主 任:李 冰

执行副主任:张 俊、孙长英

副主任:李殿高、马兰奎、王 伟、卢杰、任绪民、齐庆祝、张红太、苑庆民、苑书昕、康健、宋莹川、李刚山、李兵兵、丁鹏革、吴凤波

委员:(名单略)

秘书长:孙长英(兼)

评委会

依据《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展览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辽宁地区和辽宁籍以及在辽宁学习、工作、生活过的大书法作者、爱好者及中小学师生;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办学机构;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特邀书法名家若干人。

2、创作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也可以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所有作品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须另附释文。

3、作品分类:成人(年满18周岁以上)硬笔书法、书法、篆刻、刻字作品;青少年(18周岁以下)毛笔和硬笔书法作品。

成人硬笔书法作品:创作书写工具、书体、纸张不限,条幅为4尺对开竖式;小品为A3,横竖不限;册页、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45cm,每本册页不少于8页,最多不得超过16页,展开总长度不超过400cm。书法作品:六尺整纸,竖式,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印屏为4尺对开竖式,宣纸,印稿8-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不小于0.12㎡,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吋彩色照片,入选后寄原作参加终评。

青少年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8开或A3,不小于16开或A4。

4、每一部分限投稿一件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硬笔书法作品需标明书写工具;青少年作品需注明所在学校和指导教师。

5、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6、不要使用易折裂、易破损和不易摊平的硬纸类材料。

三、作品评审

1、由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奖项设置及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评选成人入展作品(含硬笔、毛笔、篆刻、刻字作品)100件,入选作品约500件,在入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作品提名10件;评选青少年书法家300名左右,青少年书写能手500名左右。

3、以作品符合征稿要求、艺术质量为第一标准。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作品有明显错别字者不能入展。

4:所有作品禁止抄袭、代笔。所有入围作品公示期为一周。代笔,抄袭作品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四、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待遇

1、将成人入展作品、特邀作品结集出版,入选作者、青少年书法家、青少年书写能手名单收录作品集中;向成人优秀作品作者颁发收藏费1000元;向成人优秀作品提名作者颁发收藏费800元;向成人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500元;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送展览作品集;向青少年书法家、青少年书写能手颁发证书。

2、本次展览入展、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条件;青少年书法家、青少年书写能手具备加入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资格。优秀作品作者具备推荐加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之一。

3、优秀作品作者将被授予2023“辽宁省硬笔书法优秀作者”;根据青少年投稿作品的成绩和数量,评选2023年度“辽宁省写字教育名师” 若干名、2023年度“辽宁省写字教育优秀辅导教师”若干名。

五、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截稿,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收稿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北关金唐烘焙西走88米路南金峰书法

联系人:孙长英13354123355

谢林 13105839520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展览组委会对投稿作品拥有所有权、出版权和展示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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