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书画作品展开始征稿2023年8月10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文兴丽水、挺进共富”工程,力求多出乡土美术精品,多出人才,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文化丽水,经研究,举办2023年丽水书画作品展。欢迎全市书画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丽水市美术馆

三、征稿对象

丽水市书协、美协会员及全市书画爱好者

四、展览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丽水市美术馆(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国画(工笔、写意);书法(字体不限,含篆刻)。2.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有一定的艺术水准。3.投稿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少于(97cm×97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4.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常用通信地址、联系电话。5.入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展览结束后退还本人。

六、征稿办法

1.个人投稿投稿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1540办公室(2023年丽水书画展组委会),联系人:徐军辉,联系电话:2091741。2.集体投稿县(市、区)作者由各县(市、区)文联统一收集登记后,集中报送;市直协会会员由市直书法、美术家协会统一征集登记后,集中报送。

3.征稿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评奖及奖项设置

1.评审工作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业内美术、书法专家组成评委会,最终结果报监审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再正式公布。

2.展出入展作品,书法和国画各60件(含优秀奖作品)。

3.奖项设置:优秀奖(书法和国画各8件),颁发证书及稿酬1000元(税前);入展作品,颁发入展证书。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临摹。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展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2.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作品有展览、出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用于宣传等其他公益活动用途,不另计稿酬。

3.入展作者获得加入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相应积分,各县(市、区)文联和美协、书协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集体送件工作。

征稿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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