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6月15日截稿)

中国妇女是推动中华民族不断壮大、中华文明蓬勃发展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也是为中国书法篆刻史增光添彩、不让须眉的重要力量,卫夫人、武则天、管仲姬等群星璀璨,巴蜀古今女性同胞中更是不乏翰墨诗文交相辉映的淑媛名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妇女工作和培养造就文艺人才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繁荣文艺创作,全面展示和提高我省当代女性书法篆刻作者在继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赓续中华历代才女文脉基础上的整体创作水平和艺术成就,壮大妇女书法篆刻队伍,营造“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良好风气,为当代四川书坛川军劲旅建设培养技道均衡、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有中国学问的书写者,决定举办“四川省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单位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广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广元市书法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广元市美术馆 四川书法家网

五、征稿要求

(一)年龄要求 该展截稿时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以作者本人身份证为准)在川居住、生活或川籍女性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作品要求

1.创作内容。本届展览的书法作品、篆刻作品创作内容均需围绕四川古今丰富多彩的自然、人文资源和社会生活进行挖掘、提炼、浓缩、遴选,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注重思想性、学术性、艺术性和个性相结合。篆书草书须附作品释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创作时请务必重视文字和文本审读,力求准确无错漏。 除书法作品正文和篆刻印面、边款外,题签、题款等均须作者本人独立创作,主办单位将严查代笔、临摹、集字、抄袭等违规行为。

2.作品类别(分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1)书法作品:原则上为竖式(手卷、册页除外)。大幅作品尺寸在六尺整纸(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在四尺整纸(高138cm,宽69cm)以内。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180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为5-12开(10-24页)。所有作品(含篆刻作品印屏)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篆刻作品须寄印稿六至十二方,其中指定内容二方,边款三枚以上,统一粘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其中篆刻指定内容:候人兮猗——涂山女歌海内雍熙——武则天《曳鼎歌》锦水汤汤——卓文君《诀别书》万方资广运——武则天《郊庙歌辞·宫音》愿得一心人——卓文君《白头吟》众类亦云茂——薛涛《酬人》立身卓尔青松操——黄崇嘏《辞蜀相妻女诗》能向彩笺书大字——花蕊夫人《宫词》因随八马上仙山——李舜弦《随驾游青城》此山便是碧云梯——徐太后《玄都观》锦江玉垒献山川——薛涛《续嘉陵驿诗献武相国》何日金鸡下夜郎——黄峨《寄夫》墨汁新磨照眼光——张光萱《开窗》群山如墨夜迢迢——黄稚荃《北碚夜雨》金瓯大业何容缺——释隆莲《满江红》 要求:须四字(或五字)、七字各选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须一次性寄出,严禁一稿多投。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邮编及作品名称。

4.此次展览不收评审费。限于人力,落选作品一律不退,入展(含优秀作品)均待首展和巡展后退稿。主办单位对入展及优秀作品拥有出版权和宣传权。

5.为便于准确登记、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四川省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登记表可以从四川书法家网:http://www.scshufajia.com/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六、作品评审 (一)作品评审由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阳光、干净,思想性、学术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评审原则进行评选。 (二)本届展览计划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并从中评出优秀作品30件。

七、作者待遇 (一)入展、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每位作者《四川省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二册。 (二)非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作为申请加入会的条件之一,获奖即可申请加入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三)入展、优秀作品作者证书及作品集将在首展开幕式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主办单位邮寄。

八、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等为准。

九、收稿 (一)收稿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10号(广元市美术馆) 邮编:628040 收稿人:黄老师(18681682659) 杨老师(18011158080) 组委会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81746 (二)邮件外包装务请大字注明“四川省第四届妇女展作品”。

十、展览日期及地点 (一)拟于2023年8月中旬在成都市展出,拟于2023年9月“中国·广元国际女儿节”期间在广元市展出。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四川省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2023年3月31日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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