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鄞州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6月30日截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守正创新,推动鄞州书法篆刻事业繁荣发展,特举办“首届鄞州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鄞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鄞州区书法家协会 鄞州区硬笔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的鄞州籍及长期在鄞州工作生活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2、作品要求

(1)书体不限。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摹或创作,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收软笔、硬笔及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古代经典书法、篆刻作品和鄞籍历代名家经典作品,并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与相对完整,投稿时须附上所临碑帖、印稿复印件及作品释文。创作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创作与鄞州相关的诗文。投稿作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作品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创作作品要求取法临摹对象,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软笔作品尺寸为不超过六尺(180×97cm)条幅均可,一律竖式;硬笔尺作品尺寸为不超过A3纸(42×29.7cm)大小;篆刻作品需印稿8-12方,附4个以上边款,贴在四尺对开(138×34cm)的竖式宣纸上。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严格按照要求尺寸投稿,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书写材料:为保证评审、装裱、展览的效果,请选择高质量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在临创方面的专长,选择自己最擅长、最能代表自己实力的一种书体,投稿一次(含两件作品:即一件临摹作品加一件创作作品),只投临摹作品或只投创作作品视为无效。为便于登记,稿件与登记表等文字材料请一次性包装为一个邮件寄出。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登记表与所临碑帖、印稿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三、作品评审

1、由鄞州区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所有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50件左右。

2、临摹与创作作品必须为本人书写、本人所刻。创作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含抄袭他人现成作品、或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的古今作品)等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取消入展资格,在鄞州书协公众号公布。

3、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可优先入展。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和创作实力,不鼓励在形式上进行过度制作、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

四、展览事项

展览拟定于今年年底在鄞州区邱隘镇“传奇五马”文化馆举行(具体时间待定)。

五、作者待遇

1、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向优秀奖和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2、非鄞州区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具备加入鄞州区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非鄞州区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具备加入鄞州区硬笔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鄞州区引发路107号邱隘镇中心小学

收稿人:张胜喜,电话:18857465994

八、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2、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参赛、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鄞州区书法家协会。

2023年4月9日

首届鄞州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6月3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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