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3年7月30日截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新时代有理想、有道德、有追求、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书法家,壮大吉林省青年书法队伍,全面展示近年来各高校书法专业学科建设和教育成果,展现青春风采,推动吉林省青年书法事业健康发展。作为“白山松水翰墨情”吉林省群众书法大赛系列活动之一,特举办“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指导单位: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省青年联合会主办单位: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吉林省书法家协会青年分会协办单位:吉林省书法家协会高校分会吉林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分会吉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吉林省女书法家协会吉林省新阶联自由职业者分会

二、组织机构1、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工作。2、评委会 由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和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评审办法组建评委会和监委会,负责展览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现就读于吉林省各高校(含大专)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或在外省就读的吉林省籍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1、内容以书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金句、中华民族关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经典名句、历代书论或赞美青春、歌咏青春的积极向上、健康优美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 2、投稿作品书体不限,一律四尺整纸竖式,小楷作品不小于四尺四开竖式,篆刻作品不少于八方,至少两方附边款,粘贴在四尺对开(竖式)宣纸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另纸附释文,不收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作品统一装裱拍照。 3、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不收笔名或化名落款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发现代笔、临摹他人作品或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包括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书写内容完整,不接受纸张易破损、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作品,以及纸墨靠色、拍摄照片效果不好的作品。 5、本次展览不收任何费用,所有作品不退稿。 6、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在读学校、专业年级、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连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所有投稿作者请添加张博老师微信,以便展后邮寄荣誉证书和作品集。

五、评审 1、由吉林省书协和吉林省青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监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保证阳光、公正、公开评审。 2、本次展览设获奖作品30件,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100件,评审结果在省青书协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各微信群公示。

六、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9月末在长春市举行。

七、出版 出版《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向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每人赠送《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1册。 2、获奖作者可申请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入展作者(含获奖)可申请加入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3、获奖证书、入展证书、入选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现场发放。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23年7月30日截稿,请一律快递邮寄,以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收稿方式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会 虹湾国际A座707室收件人:张博13341410515(微信同步)

十一、评审公示 为确保展览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评审结果公布后一周为公示期,一周内如有反应抄袭、代笔等违规行为,待查实后取消获奖、入展或入选资格。 举报电话:15843114888

十二、所有投稿作者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所有要求,本启示的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2023年5月10日

吉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3年7月30日截稿)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75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