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富美优”看淄博摄影大展征稿启事(2023年9月20日截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各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三提三争”为主题,在提效率争先锋、优化工作方法、提升素质能力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更好地展现我市各界在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取得的成果,落实好“寻找文艺符号·品味‘强富美优’新淄博”主题创作活动,淄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淄博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强富美优”看淄博摄影大展。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淄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淄博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张店区摄影家协会

淄川区摄影家协会

博山摄影家协会

周村区摄影家协会

临淄摄影家协会

高青县摄影家协会

沂源县摄影家协会

云志艺术馆

二、征集内容

作品征集以“强富美优”看淄博为主题,以山东省提出的“四廊一线”文化体验廊道为主线,重点抓好我市境内的沿黄河、沿齐长城、沿胶济铁路文化廊道的建设和宣传;作品重点反映淄博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作品反映淄博火出圈的“淄博烧烤”,淄博旅游等内容。充分利用影像展示淄博风貌,讲好淄博故事。

三、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24时截稿。

四、入展数量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 100幅(组)+稿酬

五、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内容须在淄博境内拍摄,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拍摄时间须在2022年9月1日以后,没有在市级以上摄影展览和比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作品题材及形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12幅),参赛作品采用JPG格式提交,图片文件每幅不小于5M,且不低于2000像素。

2.所有作品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仅允许对摄影作品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禁止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并保留EXIF原始信息。不得有人为后期处理画框、文字及符号等元素,不得出现与任何本次征集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均不退稿,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图书画册、展览展示展播、报刊杂志、电子出版及纪念品包装等形式)中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但作者有署名权。

4.参赛者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等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如有违反,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及证书等。

5.投稿即视为认同上述条款,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组委会。

六、投稿方式

1.大赛仅接受电子稿件。投稿作品的电子文件名格式如下:《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组照文件夹内的每张图片也要这样命名)。组照作品每组须置于一个文件夹内。

2、同一作者的全部作品请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后发送。凡因提交作品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大赛投稿专用邮箱: zbssyjxh@163.com

本文链接:http://www.huanyangyishu.com/?id=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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