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常识简介之怎样落款

  落款又叫题款,是正文以外的交待性文字。它虽在作品中处于“配角”地位,但可对正文起说明、发挥、补救、点睛的作用。所以,初学者不能忽视它的重要性。落款有单款和双款之分。单款是指落上书写者的姓名(或字、号)、正文出处、书写时间及地点等。位置在正文之后。双款是将书者和受书者的姓名都写上。受书者姓名叫“上款”,书者姓名叫“下款”。有时上、下款连在一起写,写在正文末尾,受书者姓名(上款)在前,书者姓名(下款)在后;有时分开写,上款在正文前,下款在正文后(对联上款在上联右上方,下款在下联左下方)。馈赠某人的,上款常用“××先生(老师、同志)雅正(教正、斧正、正之、嘱书、惠存、存念)”等。一般只写名不写姓,以示尊敬和亲近。多数作品只有单款。 落款应根据所留地方而灵活变化,或增或减。应注意五点:(1)字大款小。落款的字应比正文的字小些。(2)高低适中。落款高低部位要适中,上部应比正文略低一些,下部要短于正文,不要与正文底部平齐,更不能超出正文。总体说宁高不要低。(3)距离恰当。款文与正文的距离同正文本身行距相当,不要把款文与正文的距离拉得太开或靠得过紧。太开,会产生松散隔裂的感觉;太近会显得局促闷塞。(4)字古款今。落款的字从汉字发展上讲,要比主体的字时代近一些。一般说,篆、隶书落款可用楷、行、草书;楷书落款可用行、草书;行书落款可用草书、行书。(5)留有印位。落款应给盖印留有一定地方。盖印后不应低于正文。

书法常识简介之怎样落款

  落款是书法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好则锦上添花,错则白璧生瑕。

  宽分上款与下款,上款多为受书者名字,一般不称官衔,不写姓氏(名为单字者除外);下款包括正文出处,书写时间、地点、书者姓名、年龄(高龄或年幼)等。

  无上款有下款称单款,一幅作品可无上款,必须有下款;单款中仅题书写者姓名称穷款。

  ※※上款格式为

  受书者姓名+称呼+谦词

  常用的称呼有:

  长辈:同志、先生、女士、仁伯、仁叔、尊师、恩师、方家、××老(70岁以上曰老)、××翁(80岁以上曰翁)……

  平辈:同志、同好、同道、同窗、道友、仁兄、仁弟、贤弟、书友、小弟、小妹等

  晚辈:学生、贤侄、贤契、爱孙、爱女、仁棣、贤棣等。

  常用的谦词有:

  长辈:指正、法正、教正、正字、正腕、正之、清赏、雅属、斧正、正笔、正书、晚生、晚学、后学、门下等

  平辈:存念、惠存、留念、留存、清赏、嘱书、命书、雅属等

  晚辈:铭记、嘱书等

  ※※下款格式为:

  内容+时间+姓名字号+地点+谦词例如

  敬录毛泽东沁元春雪甲申年孟夏××于渭南师院学书

  其中不一定全出现,一般要出现的是姓名字号和时间。

  时间格式为:

  年一般用干支或帝王年号,不太用西历公元纪年;

  月一般用别称或直书季节,如:

  一月:正月、孟春、初春、开岁、芳岁;二月:仲春、杏月、丽月、花朝、中春;

  三月:季春、暮春、桃月、蚕月;四月:孟夏、槐月、麦月、清和月;

  五月:仲夏、榴月、蒲月、中夏;六月:季夏、暮夏、荷月、署月;

  七月:孟秋、兰月、瓜月、凉月、兰秋;八月:中秋、桂月、正秋、爽月、桂秋;

  九月:季秋、菊月、菊秋、暮秋;十月:孟冬、初冬、开冬、吉月;

  十一月:仲冬、畅月、雪月、寒月、冬至月;十二月:季冬、残冬、腊月、暮冬。

  注意:以上指农历月;月之别称只宜与天干地支相配;

  每月上旬称上浣,中旬称中浣,下旬称下浣。

  谦词常用:

  学书、书奉、奉书、敬书、恭录、敬录、敬书等。

  款识注意的问题

  1.用雅称不用俗称,不能用诸如二姐三姨八姑妈、狗肉馆子羊肉铺之类

  2.署名可用名,也可用字号、别称,一般不带姓(名为单字除外)

  3.宾主分明:如正文字大、款识字小,受书者姓名应高于作书者姓名,下款不可低于字的底边等。

  4.字体适宜,安稳字产生的历史分,正文前、款识后,如篆、隶、楷作正文可用行楷落款;行草可用行书落款;草、楷、行不可用隶、篆落款;极少用草、隶、篆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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