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七届水彩·粉画展征稿启事2023年8月7日

浙江水彩是以一种多向探索的精神立足于中国水彩·粉画事业发展进程中,经过几代艺术家们的共同努力,为浙江的水彩·粉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并不断引领和激励着年青一代的创作方向和创作热情,在新时代水彩、粉画以其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获得了繁荣的发展。

一、展览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水彩画家协会、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嘉兴市美术家协会、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嘉兴市秀洲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嘉兴市秀洲区文化馆

二、展出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10月5日

地点:嘉兴市秀洲农民画艺术中心

三、作品征集

面向全省范围直接征稿,不接收外省稿件。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1. 凡近几年内未参加过省级美术作品展览的水彩、粉画创作作品均可送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 每位作者限送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四、初评须知

1. 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

2.作者需提供送选作品10寸彩色照片参加初评,照片背后务必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尺寸、材质、创作年代、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注:邮寄信封外面务必注明展览名称“浙江省第十七届水彩·粉画展初评”字样。

3.初评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通过网络平台公布入围复评名单(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还)。

4.初评照片寄件地址:

杭州上城区凤山路9号,杭州商业储运有限公司(3号仓库对面“杭州湖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收件人:吴燕 13958108439,0571-86628565

张晓锋 13777851849,陈沁杰 18958009328

五、复评须知

1.收件时间:

2023年8月26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16:00

2.凡入围复评的作者需提前联系当地美协或水彩画艺委会,作品统一组织送件。(各地美协或水彩画艺委会组织送件具体联系人将在复评通知中标注)

3.入围复评作品装框自理,作品外框背面右上角贴“送选作品登记表”。为确保作品安全和运输方便不宜采用玻璃(否则后果自负)。

4.入围复评作者请务必于8月26日前提供作品高清晰数码照片(电子文件不小于5M)。(信息规范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文件发送至邮箱:3156217602@qq.com

5.复评收件联系人、地址:

收件人:胡会波 13738297262,宋建国 13736407777

地 址:嘉兴市秀洲农民画艺术中心(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208号)

6.复评作品每件需交评审费100元人民币,在送原件时由展览办公室代为统一收取。

7.所有参评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作者。

六、评选结果

1.送选作品由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出入选作品280件,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学术提名50件。

2.凡获学术提名作品的作者,具备一次申请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展览主办单位向获学术提名、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

3.凡涉及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七、画册出版宣传

1.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次展览将所有入展作品集结成《浙江省第十七届水彩·粉画展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获赠画册。

2.希望各市(县)美协、水彩画艺委会积极配合,做好本地区的发动、宣传、组织和集体送件、退件等具体工作。

附件:“浙江省第十七届水彩·粉画展”送选作品登记表

浙江省第十七届水彩·粉画展征稿启事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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