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风流奖”——江苏省第十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征稿启事8月31日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一)征稿范围

凡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年龄限于18岁——50岁。

(二)稿件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佳句。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为体现江苏省青年书法家的创作特色和探索精神,特别鼓励有创新价值和形式设计新颖的作品投稿。

3、投稿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书体不限。

单件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8尺(高248 cm,宽129 cm),一律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篆刻作品 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正楷书写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江左风流奖”——江苏省第十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登记表上附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6、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有作品一经寄出,均不退稿、换稿。

三作品评审:

1、由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制定评审细则、成立评审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9月上旬评审,评审结束后将组织入围作者参加抽查面试笔试,并及时公示结果。

2、面试中,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模仿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禁止一稿多投,一经查出将取消参展资格。

3、评审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展览规模:

展览将评出“江左风流奖”获奖作品 10件,获奖提名作品 10件,入展作品300件。

五获奖和入展作者待遇:

1、所有获奖作者、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 2 本。

2、所有获奖作者均邀请出席开幕典礼,参加相关的系列活动。

3、非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创作水平突出的优秀作者将作为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候补人选、或邀请参加省青年书协举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和展览的依据和参考。

六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正式公布之日起,截至 2023年 8 月 31 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95号水木秦淮B区12号,吴靖(收)15951729155。

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标注:“江左风流奖投稿”

八展览日期、地点:

展览时间、地点待开展前另行通知。

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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